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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鹤楼”卷烟商标在台抢注审定后被撤销

 

    记者胡江南 通讯员张镝 实习生马清华)昨日,市工商局收到台湾代理律师传真:台湾“智慧财产局”5日作出商标异议审定,对他人在台抢注的“黄鹤楼”商标予以撤销。至此,“黄鹤楼”卷烟商标抢注风波尘埃落定。

    去年6月,武汉中南商标事务所着手“黄鹤楼”卷烟商标的相
关注册事宜时,发现有人已在台湾“智慧财产局”申请注册“黄鹤楼”商标,且该申请已被列入“商标公报”,一旦注册成功,“黄鹤楼”香烟将无法进入台湾市场,否则构成商标侵权。此事立即引起武烟集团高度关注,并向市工商局紧急求援。

    去年7月底,市工商局向台湾“智慧财产局”提出商标异议书,指出武汉卷烟厂早在1986年就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了“黄鹤楼”卷烟商标,并于2002年被湖北省工商局认定为“著名商标”,请求撤销他人在台的“黄鹤楼”商标注册申请。

    今年3月,市工商局又提出“商标异议申请补正书”,对“黄鹤楼”香烟近几年的销售额、上亿元的广告投入进行举证。

    7月5日,台湾“智慧财产局”下达商标异议审定书,认为两件商标中文字样相同,外观构图如出一辙,近似程度极高,一般消费者极有可能误认两商标的商品为同一来源,或误认两商标的使用人之间存在授权、加盟等关系,据此对他人在台抢注的“黄鹤楼”商标予以撤销。

    昨日,市工商局已着手“黄鹤楼”卷烟商标在台的申请注册事宜。

    市工商局局长吴清昨表示,近期一些国内知名产品的商标频频在境外遭抢注,我市外向型企业应牢记“商标注册先行”这一国际市场竞争法则,运用法律手段保护企业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