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
商标专用权质押是指商标注册人以债务人或者担保人身份将自己所拥有的、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商标专用权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商标专用权的价款优先受偿。
商标申请人所需材料:
1、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2、出质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3、具备商标评估能力和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出质商标专用权的评估报告;
4、主合同和质押合同副本(外文应附中文译本);
5、《商标代理委托书》我所提供;
6、《商标代理委托书》盖章或签字后寄回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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