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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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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专利 Espana
法源
1929制定之「工业产权条例」为其最早相关法令,复于1986年做重大修正。现行专利法与欧洲专利联盟制度极为相近。

种类
发明(含追加)、实用新型

权利期限
发明:申请日起算20年 
实用新型:申请日起算10年

申请程序
发明:审查制 
实用新型:注册制

申请规定
发明:自申请日(优先权日)起18个月后予以公开
实用新型:无实审,异议发生时才做实审

维持年费
权利起始日每年缴

国际优先权
发明:第1申请案申请日起12个月内 
实用新型:第1申请案申请日起6个月

异议制度
公告日起2个月

相关事项

  1. 专利不保护化学物质
  2. 追加专利在3个月内可改请独立专利,专利权人如放弃母专利,可将获准之追加专利转为独立的专利。
  3. 申请人或其合法继承人于申请前6个月之公开,不丧失新颖性。
  4. 不授予专利者:「科学理论及数学方法」、「文艺及艺术作品」、「计算及游戏规则」、「信息提供」(此部分可以其它方式为之)、「动植物新品种」。
  5. 使用语文为西班牙文。
  6. 公告日起取得法律上之保护。
  7. 第一次核准强制授权后连续4年不实施者,将丧失专利权。
  8. 未缴专利年费致丧失权利者,可于公告丧失日起6个月内补缴年费。
  9. 自申请日(优先权日)起15个月内,须提出实审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