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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登记

 

     1、 计算机软件登记的作用
     首先,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其次,《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在发生软件著作权纠纷时是主张软件权利的有力武器,同时也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前提;再次,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该证书作为权利证明,有利于贸易的顺利完成,同时,国家权威部门的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价值倍增。
     2、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时,申请者应当向软件登记中心提交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该软件的鉴别材料及相关的证明文件各一式两份。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时,应当提交的主要证明文件为:
     (1)、个人申请登记时,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单位申请登记时,提交法人单位证明。
     (2)、利用他人的软件产生的修改本、合成软件,若应当经原软件著作权人同意或授权的,申请登记时,提交原软件著作权人的同意书或授权书。
     (3)、权利继承者、受让者申请登记时,提交权利继承、受让的证明文件。
     软件的鉴别材料是指能够实现软件为独立开发的、人可读的、含有软件的识别部分的材料,包括程序的鉴别材料和文档的鉴别材料两部分。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的前、中、后各连续的20页组成。若整个程序不到60页时,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清单。
    但在下述情况下可申请作例外交存:
    (一)、程序中含有申请者的营业秘密;
    (二)、程序中含有申请者不可披露的其它秘密。
    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至少为一份软件文档。所提交的每份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该文档的前、中、后各连续的20页组成。若文档不到60页时,应当提交整个文档。